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工大支行物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工大支行物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工大支行物防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Z60703HW00080044
(3)项目概况:室内一至三层整体物防设备(包括防盗卷帘门、落地锁、防盗安全门、防弹防砸复合玻璃、防砸中空复合玻璃、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等)
(4)采购内容:包括防盗卷帘门、落地锁、防盗安全门、防弹防砸复合玻璃、防砸中空复合玻璃、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等,具体采购产品、数量、尺寸、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5)供货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内容。
(6)质保期:设备质保1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保养。
(7)供货服务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保利上城商服朗江路270-280号
(8)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符合GA38-2021银行安全防范要求;
符合GA165-2016防弹透明材料;
符合GA844-2018防砸透明材料;
符合GA576-2018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符合GB17565-2022防盗安全门通用件技术条件;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0)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11)最高投标限价:
①货物总价最高投标限价:152,220.60元(含税),134,708.43元(不含税)。
②免维期结束后年维保费最高投标限价:30000.00元(含税),28301.88元(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网页截图)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
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截图证明,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网页截图)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4)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书)。
专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05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依法缴纳证明文件。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体现本公司已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应时间段内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两项税收(需提供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含纳税申报表);(2)如有按国家或地方行政机关等相关规定无需纳税或未达到应缴纳税收标准、要求的而未纳税、零纳税等特殊情况的,须同时提供:①有公信力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相关行政机关印发的制度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出具的无须纳税或零纳税证明文件等)(提供复印件);②投标人出具的相关承诺(格式自拟)。(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2023年-2025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提供承诺书)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提供网页截图)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
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提供承诺书)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核查路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自有房产须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产需提供租赁合同,在本项目采购期限内)。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5人直接缴纳社保(至少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为期一年的条件。(一年为:2025年05月-2026年04月),社保缴费材料需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10)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3年(2022-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2026年2月-4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拟参加本项目的所投产品(防盗卷帘门、落地锁、防盗安全门“3级”、防弹防砸复合玻璃、防砸中空复合玻璃、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的制造商必须具备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14)投标人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
1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壹级资质(省级及以上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核发)。
16)投标人所投产品(防盗卷帘门、落地锁、防盗安全门“3级”、防弹防砸复合玻璃、防砸中空复合玻璃、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须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上海)、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等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之一的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同时须提供检验报告所属检验机构官方网站(网页端或手机端)上查询的截图。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或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