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工程招标
工程招标

有关2026年标讯吉林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日常零星维修工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8 浏览次数:6

招标项目编号:JLZYHT2026-0503-GC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日常零星维修工程入围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日常零星维修工程入围项目

2.2 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选择3家入围单位,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日常零星维修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入围供应商一定能获得招标单位项目的工作。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招标单位对未入围的投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对入围但未承接项目的投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2.3 项目地点: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

2.4 项目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5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及省市或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承担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4年成立至2025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5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指定邮箱。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时30分。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