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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南薰路(清和街-凤凰街)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四标段、施工五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9 浏览次数: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银川市南薰路 清和街 凤凰街 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已由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 关于 银川市南薰路 清和街 凤凰街 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 (银审服 ( 批 ) 发〔 202 〕 5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 银川市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及市本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工程承包咨询有限公司。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 行公开招标。

宁夏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银川市 南薰路 清和街 凤凰街 排水管网改造,管网总计 2.7 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排水管网改造、道路恢复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2.2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银川市兴庆区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 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共分七个标段,其中施工分五个标段,监理分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施工 四 标段 、 施工 五 标段:

施工四标段:井号 P-51~P-63 (不含 P-51 井)段排水管网改造、道路恢复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施工五标段:井号 P-63~P-73 (不含 P-63 井)段排水管网改造、道路恢复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注: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 、 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 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0 09 08:00 至 202 -0 15 23 : 59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 电子版招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05 09: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