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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中石化销售河北张家口石油分公司转让张家口康保六站加油站

发布日期:2026-06-01 浏览次数:17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资产,并委托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公开进行信息披露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已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3、我方已按照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的要求填写、提交了有关表格、资料,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承诺在公开交易期间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按照本申请书的内容披露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张家口石油分公司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1601082371B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其他所在地区河北 张家口市 桥东区住所/注册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盛华西大街19号注册资本(万元)业务无法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瑾所属行业批发业经营规模中型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286X1批准单位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批准文件类型批复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关于张家口分公司康保第六加油站土地及资产公开转让的批复批准日期2024-10-15批准文号石化销售冀发〔2024〕313 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25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转让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为项目信息披露 截止日当日 11:00时 ,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项目信息披露 截止日当日 17:00时。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 1000元的正整数倍。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按规定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并已交 纳保证金(不计利息) ,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本项目档案文件),对项目标的情况已充分知晓 ,认可交易标的现状。

三、受让要求

1、受让方按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完成以下工作:

①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确认报价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发送《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受让方应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② 受让方应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 20个工作日后 ,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具体签订时间以转让方完成合同审批流程通知受让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③ 受让方应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有限 公司指定账户。

3、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或转让方通知的合同签订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终结本次项目交易并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4、交易价款结算:

河北产权市场在确认收到生效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后 5个工作日内 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本次交易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专用账户结算。转让方在收到价款后进行交割并办理过户手续。

四、交易价款结算:

河北产权市场在确认收到全部交易价款、生效交易合同、交易双方签订的交割文件(或价款划转文件)后 个工作日后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报名提交材料

1、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2、河北产权市场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材料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