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工程招标
工程招标

关于2026年信阳市平桥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1 浏览次数:14

关于2026年信阳市平桥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TZ2026043 

2、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82748.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HNTZ2026043 信阳市平桥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682748.00元 / 682748.00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食堂生鲜配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型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其他要求

3.2.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经销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供网页查询打印页,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

3.2.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方式:报名时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资料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3.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2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