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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海湖院区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3 浏览次数:16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CHC-DZ-ZC20265225BJSYY-2026-038)

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海湖院区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7,6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857,600.00元

采购内容: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海湖院区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附件8)

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若至投标截止之日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6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投标截止前一天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以报告生成日期为准);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投标截止前一天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各投标人根据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6月4日至 2026年6月1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使用 CA 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加解密投标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 CA 或“标信通”APP 须保持一致)。

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事项。

售价:免费获取。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617930分(北京时间)时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10:30时前解密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