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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山湖湾生态渔业水产养殖项目(片区二)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2 浏览次数: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平县山湖湾生态渔业水产养殖项目(片区二)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 设,招标人为 东平县翔运渔业养殖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 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东平县山湖湾生态渔业水产养殖项目(片区二)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2.2项目编号: DP-GC-20260622-01-01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东平县 旧县乡 

2.4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 743.77亩,总建筑面积43150.30m²,建设内容包括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基地建设工程及水产品生态养殖(垂钓)基地建设工程2部分,具体如下:1、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基地建设工程 。 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基地总占地 143.77亩,总建筑面积40764.00m²,分2个地块建设,其中:①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基地1占地61.44亩(设施农用地),总建筑面积17317.00m²。②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基地2占地82.33亩(设施农用地),总建筑面积23447.00m²。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饲料鳜鱼成鱼养殖棚、加州鲈鱼成鱼养殖棚、管理用房、库房、配电房、门卫,配套内部道路提升改造、围栏、池塘工程、室外给排水管网及配电工程等工程建设,并配置饲料鳜鱼成鱼循环水养殖系统、加州鲈鱼成鱼循环水养殖系统及全场智慧化管理及视频监控系统等。2、水产品生态养殖(垂钓)基地建设工程 。 水产品生态养殖(垂钓)基地建设工程占地 600.00亩(其中坑塘水面589.00亩,村集体建设用地11.00亩),其中有效养殖面积为412.18亩,循环水暂养车间、库房及生产路等设施占地187.82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循环水暂养车间升级改造1503.31m²、库房升级改造882.99m²,建设饲料鳜鱼养殖池塘、加州鲈鱼养殖池塘、草鱼养殖池塘、垂钓塘,配套生产路提升改造、安防设施建设及配电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循环水暂养系统、叶轮式增氧机、潜水清淤泵、饲料投饵机等养殖设施设备。

2.5计划工期: 总工期 73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 6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设计概算编制。

2.6质量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 , 达到合格标准。

( 2)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 东平县山湖湾生态渔业水产养殖项目 的设计(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各类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及验收过 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并出具相应的设计概算),工程施工,现状维修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设备调试,联动调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配合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EPC 模 式 )。

2.9招标控制价

2.9.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31515.85 万元,详细如下:

①工程设计费: 90 万元;

②工程施工费: 31425.85 万元。

2.9.2工程施工费费率:100%

备注: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包括上述各项数据,下同),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

②工程施工费报价为工程施工费控制价×工程施工费费率,且仅作为参与本次招标评标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渔港、渔业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一 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一 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须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 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

3. 3投标人 须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 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