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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6506号】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瓦屋镇汤河村道路建设项目、瓦屋镇水滴沟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瓦屋镇刘相公村道路建设项目第三标段-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2 浏览次数:10

公告内容文档一、项目基本情况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鲁采磋商-2026-104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瓦屋镇汤河村道路建设项目、瓦屋镇水滴沟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瓦屋镇刘相公村道路建设项目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06月22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二、更正信息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6月23日 - 2026年07月14日(北京时间)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07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3、原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7月1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磋商公告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23 日至2026年7 月14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变更为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23 日至2026年7 月13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5、更正日期:2026年06月22日18时02分三、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2、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逾期上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5、监督单位:鲁山县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联系方式:0375-5057526
6、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地址: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郝先生联系方式:1350341044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同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盛润广场4号楼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192717961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1927179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