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LBCG20260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阶段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7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投标单价,一包:建筑面积复核:0.3 元/平方米,经济技术指标复核为0.3 元/平方米;二包:日照分析报告复核:2000 元/栋;三包:道路、管网等市政工程项目复核:3000 元/个(注:投标人投标报价单价不得高于此单价的最高限价)
现修改为: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一包:建筑面积复核:0.3 元/平方米,经济技术指标复核为0.3 元/平方米;二包:日照分析报告复核:2000 元/栋;三包:道路、管网等市政工程项目复核:3000 元/个(注:投标人投标报价单价不得高于此单价的最高限价)
更正内容2: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固定投标单价,一包:建筑面积复核:0.3元/平方米,经济技术指标复核为 0.3 元/平方米;二包:日照分析报告复核:2000 元/栋;三包:道路、管网等市政工程项目复核:3000 元/个(注:投标人投标报价单价不得高于此单价的最高限价)。
现修改为: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一包:建筑面积复核:0.3 元/平方米,经济技术指标复核为0.3 元/平方米;二包:日照分析报告复核:2000 元/栋;三包:道路、管网等市政工程项目复核:3000 元/个(注:投标人投标报价单价不得高于此单价的最高限价)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23日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 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 陈股长 17305579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南京路1003号
联系方式: 张宇翔 193141113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股长 、张宇翔
电话:17305579131、19314111384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