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勘察单位入围招标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G2026-0625;
2.2项目名称: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勘察单位入围招标;
2.3招标范围:长春市燃气设施及管线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具体工作以发包方出具的任务单为准;
2.4入围期限:1年;
2.5入围单位数量:3家;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的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标段中同时投标;
3.5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2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网上报名;
4.3方式: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带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资质证书;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7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