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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5 浏览次数:19

项目概况

泰安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委托,山东至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SDGP370900000202602000098-1、泰安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泰安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602000098-1

项目名称:泰安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1,400.00元

采购包1(泰安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31,4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31,40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泰安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1(宗)否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6-26 2026-07-0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应先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7-09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7-09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dzjy.sdcz.gov.cn:30181/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JGBM_000035&code=sd&userType=2&systemRegion=120000)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参加线上开标。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dzjy.sdcz.gov.cn:30181/gp-file-platform/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zip)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6)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6.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6.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6.3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38-6221070

6.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延雷 联系方式:0538-8655176

(7)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融资服务板块了解相关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339号

联系方式:0538-5016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山东至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荣院东路55号

联系方式:0538-8655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延雷

电话:0538-8655176

山东至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