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工程招标
工程招标

26年7月份投标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PPP、新凯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PPP部分项目运营维护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1 浏览次数:17

26年7月份投标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PPP、新凯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PPP部分项目运营维护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PPP项目、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PPP项目部分项目运营维护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城投绿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劳务分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PPP项目、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PPP项目部分项目运营维护;


2.2项目编号:QXZB-20260708-LWFB;


2.3建设地点:长春市;


2.4 预算金额:2100000元(含税)


最高投标限价:2100000元(含税)(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2.5建设范围: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PPP项目、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PPP项目部分项目运营维护,11标-三期秩序员、保洁(富裕公园、长春堡湿地、八一前置库湿地公园、贾家沟湿地、富裕公园湿地、新凯河主河道防洪工程(堤顶路、上下堤顶路坡道、主河道交通桥)、新凯河主河道防洪工程(主河道上8处拦河闸)、新凯河支流防洪工程-富裕河、新凯河支流防洪工程-永春河、汇菁公园、迎宾广场、滨河绿化带、富民湿地、永春河汽开区段、兴隆社区公园、大刘沟绿化、兴隆沟绿化、同心湖山体公园、雷家沟流域、大隋沟流域)(面积:约986464.35㎡,具体铺装、绿化面积、管理房、园路、垃圾桶、座凳、路灯杆等见图纸及实际现场安排)劳务分包;最终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2.7计划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劳务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劳务分包资质》;项目经理具有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5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6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日09:00至 2026年7月7日 16:00报名;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15时0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邮件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