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大数据中心
(一)、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中表述
(十二)
配套服务
本项目配套建设服务内容包括:下面的可以说墙体拆除工程量约100平米,预算金额约26,000元。设备拆装服务预算金额为28000。以上费用均包含在项目总报价中,由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及设计方案组织实施。
更正为:
(十二)
配套服务
本项目配套建设服务内容包括:墙体拆除工程量约100平米,预算金额约26,000元。设备拆装服务预算金额为28000。以上费用均包含在项目总报价中,由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及设计方案组织实施。
(二)、招标文件(一)分项报价表中内容做了更正,具体以更正后的文件为准。
(三)、招标文件“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第五处增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 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中小企业制造商方可享受扶持政策。如货物属于委托代工生产情形的(即货物使用的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所属企业与实际生产企业不一致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宜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具体以更正后的文件为准。
(四)、招标文件 二、货物需求明细 中序号顺序进行了更正,具体以更正后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