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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佳供应链菏泽项目部年度食堂全品类配送服务供货商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6 浏览次数: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集团易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易佳供应链菏泽项目部年度食堂全品类配送服务供货商公开招标

2.2项目编号:SNZB-FZFW-D0100013594

2.3招标范围及要求:

对山东能源集团易佳供应链菏泽项目部年度食堂全品类配送服务供货商公开招标,拟对果蔬、调味品、冻货、杂粮、肉食等生活物资进行招标采购。果蔬类主要包括:各种时令新鲜蔬菜、水果;调料冻货类主要包括:各种冻货、水产、杂粮、干货及调味品;肉食类主要包括:猪肉、牛肉、羊肉及副产品等。(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主要配送单位为山东能源集团发展服务集团鲁南分公司、鲁西分公司驻菏泽地区各食堂,配送点包括赵楼煤矿食堂、万福煤矿食堂、梁宝寺一号井食堂、梁宝寺二号井食堂、鲁华华成生物电力公司食堂等食堂及服务期内易佳公司菏泽项目部新承接的其他食材配送业务单位。

本次招标共计 1 个标段,见下表,投标人应对所选标段进行整体投报,不允许仅对标段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报。

序号

类别

招标内容

参考型号及简要说明

1

禽蛋类(0税率)

主要包括生鸡蛋等

食品检验检疫合格

2

蔬菜、禽肉、畜肉类(0税率)

蔬菜

颜色鲜嫩有光泽,叶茎完整,无杂物;无虫蛀、无腐烂,农药残留符合规定标准。

3

猪肉、猪副产品

食品检验检疫合格

4

牛肉、牛副产品

食品检验检疫合格

5

羊肉、羊副产品

食品检验检疫合格

6

鸡肉、其他鸡产品

食品检验检疫合格

7

水产干货、水果、杂粮、米面油类(9%税率)

水产干货

检验合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

水果

检验合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

杂粮、米面油

检验合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0

冻货冻品熟食、调料副食、低值易耗等(13%税率)

冻货冻品

包装完好,检验合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1

酒水饮料

包装完好,检验合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2

低值易耗品

包装完好,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本次招标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年度中标人资格有效期2年(山东能源集团另行招标的执行山东能源集团招标结果,截至山东能源集团新招标结果开始执行之日),若需延长,以招标人公告为准。

所列品类仅供参考,皆为说明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报产品性能及技术要求应不低于说明要求。

本次招标所表述配送单位为现服务单位,中标单位实际配送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所表述配送单位。服务期内增加配送单位配送内容由招标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业务分配,根据实际配送情况对合作方式进行调整,对其分配有异议且拒不执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解除合同。

2.4服务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交货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

2.5交货地点:山东省菏泽区域山东能源集团发展服务集团鲁西、鲁南分公司驻菏泽地区各食堂。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2.7结算方式:对账周期以60天为账期进行对账核算,结算价=采购人核定且经采购人认可确认的供货价。

经采购方对产品验收合格后,供货方根据招标方要求,开具发票,交招标方财务挂账,招标方审核后确认供货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时,招标方根据客户回款情况予以电子承兑或银行转帐方式结算。货款账期根据我公司销售资金回笼周期来决定,结算账期约为6-9个月。

2.8报价要求:餐厅食堂使用生鲜各类别采购价格以当地巨野康巨农贸批发市场、金太阳商贸城、济宁源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大型农贸批发市场调研价为基准价上报下浮率为配送价,其中调研价格是指现场可现金采买到的批发价格,市调期间以市场现金调研价为准,无论市调价格含税或不含税(一般调研价格为不含税票的价格,投标人应承担税额,报价应包含承担的税额部分),其供货价都应包含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份额,同时应包含包含货物的购置、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免税发票、配送人员工资及其他收入支出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因违约或退货产生的损耗、赔偿、处罚等费用等,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所有费用占比(尤其是税费占据整体比例)进行报价。报价不低于 5%(低于5%视为投标无效)。

备注:配送价=市调基准价*(1-报价百分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质量保证能力;

3.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身份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会保险);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3.5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3-2025年度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或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3.7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8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提供承诺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招标人保留签订合同时查验原件的权利,如若发现所提供资料无效,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