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洛阳市第十二高级中学餐厅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X-2026-0715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十二高级中学餐厅经营权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服务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第十二高级中学餐厅经营权项目,主要为学校餐厅的经营权采购招标,学校共3个餐厅,分别是湖园餐厅、梅园餐厅和豫园餐厅,湖园餐厅面积700平米,共6个出餐口, 160个就餐位;梅园餐厅面积430平米,共7个出餐口,240个就餐位;豫园餐厅面积750平米,共9个出餐口,450个就餐位。日用餐人数约为1500人/天/次。
本次招标需要确定两个中标供应商,一个负责湖园和豫园餐厅的经营和管理,一个负责梅园餐厅的经营和管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一标段:湖园和豫园餐厅的经营和管理;
二标段:梅园餐厅的经营和管理;
注:一个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必须按招标文件预先明确的标段顺序(如标段 1→2→3),该供应商中标顺序靠前的标段,该供应商在其它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由该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名。
4.3质量要求:符合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满足《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5、服务地点:洛阳市第十二高级中学。
6、服务期限(各标段):服务期一年(合同签订一年后按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考评办法合格后签订下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次)。如果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产生严重舆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情形的,学校有权解除立即合同并强制要求承包人退出学校餐厅经营权(供应商须针对此条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截图应包含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根据洛财购[2022]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附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获取方式:线上获取,需提供资料:①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②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③营业执照扫描件;
注: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XX项目报名资料+XX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招标文件:500元/份/标段,售出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8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