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度第五师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5004001260374)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农业农村局 以师市农发【2026】32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双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84团1连、86团17连
3.项目工程规模:84 团1连肉牛繁育中心二期项目,包含牛只治疗室舍4座,消毒间1座,青储窖池1座,粪砖加工区1处,堆粪区1处,配套防疫围栏、外围围栏、外围道路及生产设施设备。86团17连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二期项目,包含683亩饲草地灌溉设施,牲畜饲舍4座,散栏牛圈9座,热风炉遮阳棚4座,消毒间1座,配电室1座,卸牛平台1座,粪池1座,粪污处理区1处,配套外围围栏、牛圈挡风墙、外围道路及生产设施设备。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5004001260374001001 2026年度第五师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标段工程规模】:84 团1连肉牛繁育中心二期项目,包含牛只治疗室舍4座,消毒间1座,青储窖池1座,粪砖加工区1处,堆粪区1处,配套防疫围栏、外围围栏、外围道路及生产设施设备。86团17连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二期项目,包含683亩饲草地灌溉设施,牲畜饲舍4座,散栏牛圈9座,热风炉遮阳棚4座,消毒间1座,配电室1座,卸牛平台1座,粪池1座,粪污处理区1处,配套外围围栏、牛圈挡风墙、外围道路及生产设施设备。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E6605004001260374001001 | 2026年度第五师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 |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及项目运营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设计方面包括:地勘、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至质量保修阶段的各项设计服务等,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深化设计、现场技术指导,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设计所涵盖的所有配套服务。 2.施工方面包括:本项目总承包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义务等。 3.采购方面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维护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4.运营方面包括:项目建成后,有偿租赁使用项目,负责项目运营、维修、维护等全过程服务。运营周期不低于20年,年运营费用(租金)按每年270万元计算,运营期内每年出栏牛数不低于1.3万头。运营期内设备更新换代以及产生的各项税费均由运营单位负责,运营期结束后运营单位按要求办理项目移交,并保证原有设备正常运行(正常折旧除外)。 | 138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同时具备:(1)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承担运营工作的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近5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房屋建筑类似工程或农业设施项目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2)施工业绩要求:近5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扫和竣工验收报告描件。3人员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若项目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拟派运营单位负责人需为运营企业在职人员;(注: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运营单位负责人均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指2023、2024、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提供投标截止前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信息主体,包括已经在市场监管、编办、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存续)、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登记信息,目前暂未公示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供应商信用信息报告》))。6运营要求:(1)项目建成后,甲方投资建设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及相关设备设施租赁给乙方运营,租金自总承包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算,年运营费用(租金)按每年270万元计算,运营周期不低于20年。(2)运营费按“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第一笔租金,项目竣工交付后交交纳;此后租金,每年1月25日前交纳,一次性交清当年租金。(3)运营期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相关设备设施以及经营权,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运营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享有优先运营权。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疆外企业若中标,需在开工前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或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zy.xjbt.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4)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企业数量不得超过3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