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楚雄州精神病医院门诊楼及附属设施拆除项目
(二)项目编号:CXHXZBCG2026-2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万元):26.7万元(大写:贰拾柒万陆仟元整)
(五)最高限价(万元):26.7万元(大写:贰拾柒万陆仟元整),磋商申请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楚雄州精神病医院门诊楼及附属设施拆除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七)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按实际拆除量结算,未拆项目不付款。
(九)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工。
(十)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括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 年至2025年任意一年的公司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企业经营未满一年的,提供对应经营月份会计签字财务报表;2026年新设立企业,提供成立情况说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缴款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比例3%;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单位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磋商单位拟派往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26年 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入职不足三个月的提供劳动合同及入职以来的全部社保缴纳记录证明;项目经理与响应文件承诺一致,施工合同签订后不得更换。
(四)其他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
磋商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前磋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磋商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单位。查询方式及时间:由评审小组在开标结束后统一查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磋商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
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时间:2026年07月22日至2026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三)报名要求:
1.供应商须通过电子邮件递交报名资料;
2.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并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
(四)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年08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