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额尔古纳市社会福利院院民楼(1号楼)、2号院民楼房产招选运营机构(运营期10年) | 项目编号 | N0109FCZZ2617805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8-06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8-12 17:00: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运营方 | 不延期。 | ||
| 资产概况 |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额尔古纳市拉布大林街道迎春街556号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其他所在层数1号楼2层,2号楼2层房产面积约(㎡)1856.57运营期限10年国有资产设施使用费支付方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民政发〔2026〕69号)文件,第四章运营管理,第二十三条之内容,给予运营方发展初期减免3年国有资产设施使用费的扶持政策,剩余7年国有资产设施使用费由运营方在每年年初一次性缴纳全年使用费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委托方将国有资产设施使用费净收入全额上缴市本级国库。国有资产设施使用费递增方式无装修期限无押金无房屋现状标的状态闲置是否设置优先权否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以实地勘验为准其他情况以公告内容为准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204223.00元(1年)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2-03 | ||
| 评估机构 | 呼伦贝尔市宇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国有资产设施使用费底价 | 204223.00元(1年) | ||
| 委托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委托方名称:额尔古纳市社会福利院(额尔古纳市养老服务中心) | |
| 委托方承诺 | 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招选运营方是委托方真实意愿表示,用于招选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委托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委托方本次招选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委托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委托方在招选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选相关方造成损失的,委托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委托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 | ||
特别 | 1、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使用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国有资产使用费价格及服务费。 2、请各意向运营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次招选涉及标的资产属于额尔古纳市社会福利院自建取得,暂未办理权属证书。 3、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胡先生,电话:18104707857 4、本次招选运营方涉及房产仅限用于养老服务经营。运营方须坚持公益导向,实行公建民营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当继续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空余床位可以向社会开放,优先满足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发展“价格可负担、服务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普惠型养老,并支持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拓展旅居康养新业态。 5、运营方须向委托方缴纳风险保障金14148.15元,项目成交后,该风险保障金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并由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运营双方签署的委托运营合同后转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风险保障金主要用于运营方造成的设施设备异常损坏赔偿,运营方异常退出风险化解等,具体以交易合同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