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招投标商城县钟铺高级中学学生食堂、水房托管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PA2026-66
2、项目名称:商城县钟铺高级中学学生食堂、水房托管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商城县钟铺高级中学学生食堂、水房托管经营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2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5.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合格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用信息截图,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十、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5:00时至 17:30 时报名。
3.2报名时须提供资料:请供应商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身份证明以及本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进行报名: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9时00分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