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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绥芬河市教育局办公楼屋面防水及外墙保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4 浏览次数: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1081]MDJZC[CS]20260014

项目名称:办公楼屋面防水及外墙保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1,461.8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绥芬河市教育局办公楼屋面防水及外墙保温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91,461.86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房屋修缮办公楼屋面防水、外墙保温、窗户更换、墙面粉刷等维修1(项)详见采购文件291,461.86-

本合同包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60日历日竣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绥芬河市教育局办公楼屋面防水及外墙保温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绥芬河市教育局办公楼屋面防水及外墙保温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承诺书。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已达到退休年龄,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结合项目特点,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成立未满三个月企业按实际时间提供开标前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已达到退休年龄,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至 2026年09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