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天水市第三中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GSDQ-20260911
二、磋商内容:食堂劳务派遣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0元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
3、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日前期间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七、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八、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资料: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需提供资质原件审查并提供清晰可见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概不受理。
2、磋商时间:2026年9月29日15:00(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