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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吉林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服务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1 浏览次数:9

项目编号:JLZHZB2026091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服务机构入围项目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2.2服务范围: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特定事项完成评估工作。

2.3服务质量标准:依法依规优质服务。

2.4服务地点:长春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入围家数:3家。

2.7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8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为省财政厅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单独具备省财政厅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完成过一项房地产评估业绩或土地评估业绩或资产评估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材料)。

3.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产评估师资格,具有2年以上评估工作经验。其他专职人员不得少于5人,且具有相关专业证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指定构邮箱。

需提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