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香坊区高端电气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以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2606-230110-04-01-58976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黑龙江新质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香坊区高端电气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2.3工程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6558.37㎡。项目总建筑面积29041.54㎡(总计容建筑面积56830.52㎡),包括单层重型通用加工车间建筑面积28140.67㎡,设备用房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900.87㎡。厂房最大跨度为30米,同时建设场区基础设施和应急基础设施等。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0月19日,总工期:365日历天(含设计服务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服务、施工工期335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以及施工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要求:工程设计: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工程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方案、设计等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9最高投标限价:207844163.91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06366558.91元,工程设计费1477605.00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工程设计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施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满足要求的新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如下资格: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任命文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2026年4月至2026年9月中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与投标人签订的聘用合同),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5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负责施工工作的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执行,配备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管理人员。负责设计工作的投标人配备设计人员最低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其余人员要求不少于3人,其余人员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投标人须承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6业绩要求:
3.6.1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一项合同额不低于145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者合同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者合同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无需提供);②签订的合同;时间以合同订立日期为准。
3.6.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一项合同额不低于145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者合同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者合同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无需提供);②签订的合同;时间以合同订立日期为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内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8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9其他:
3.9.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9.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9.3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情况。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9.4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3.9.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年09月22日18时00 分至2026年09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0月15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