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内容
1、工程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
2、工程主要内容:
本工程主要施工项目: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运营期养护项目范围内的道路,绿化、管网、照明等进行行日常养护。
3、本次采购工程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包括:路侧绿化带养护、雨污水管道清淤疏通、路面修补、路灯养护等与养护相关工作。并在养护期内承担义务。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同一标包报名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已在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平台所登记工程类别为劳务分包供应商-〉劳务分包(最新)且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
三、主要的责任与义务
1、施工场地:由我单位负责提供施工场地。
2、施工用水:施工用水由分包单位负责。
3、施工用电:自行解决用电问题。
4、临时驻地:自行解决施工人员的住宿、小型维修机具、小型材料、临时设施的存放。
5、临时排水设施必须按照项目部相关规定及标准化施工要求做好,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6、施工中主要材料均由采购人定额消耗量零价提供。所有材料报价人必须安排专人验收,报价人自行购买材料进场后向采购人现场管理部门上报产品合格证书及厂家资料,经采购人负责人员审核合格后取样,送地方检验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开箱使用,检验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7、报价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旧材料均应按采购人要求分类整齐堆放。
8、报价人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和社保,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9、成交单位的施工段落及工程量划分由项目部最终确定。
10、其他应履行的义务。
四、履约保证金
劳务分包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和银行保函两种形式缴纳,不得采取其他形式其他形式。以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额度不低于签约合同额的5%;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额度不低于签约合同额的10%。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根据合同约定工期确定,合同工期若发生变更延长的,需延长保函的有效期。未缴纳保证金的劳务分包单位不得进场施工。履行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内容交工验收合格,且无任何遗留问题,并确认已全部支付农民工工资,无任何纠纷,并在工程所在地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完毕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或退还银行保函。
五、报价规则及报价废除说明
各单位根据我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一览表列出的工程项目分别填报单价,包含为实施本工作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安全项目及工作内容。其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也即被作废:
1、恶意抬高单价且相互串价、围价;
2、报价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3、报价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4、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时参加报价的;
5、报价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
六、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施工单位进场):2026年10月10日;竣工日期:2027年1月10日。
七、询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30日
2、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金都南郡小区12号楼
3、报价: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6年9月3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在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平台http://www.xtlqzb.com/进行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