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南大工程类A66公招字[2026]01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标段二(校舍修缮)第1次资审澄清答疑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3FJ-041002002
各潜在申请人:
为了方便各申请人更直观和准确地把握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现就申请人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进行回复,本次答疑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申请人及时下载查看:
问题1:申请人须知前附表9.5写明“资格预审阶段可不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要填写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情况,请问资格预审阶段是否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答:资格审查阶段可暂不提供拟分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是否提供自身的中小企业声明。
问题2:招标文件附录一,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属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单位的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请问岗位登记是否提供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其中之一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对于部分岗位证书并未注明该人员的岗位登记单位的,可以通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并搭配证书配套材料共同证明人员劳动关系、岗位登记归属。
问题3:本次招标文件未要求拟投入的流动资金,投标文件格式“2-2 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格式)”是否无需填写或全部打“/”?备注要求的资金证明文件是否也无需提供?
答:资格预审文件对流动资金未做资格要求,申请人自行考虑。
问题4:招标文件附录一,财务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但投标文件格式“7-1近年财务状况表”备注要求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两处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否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答: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财务要求资料为资格要求,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可根据申请文件格式“7-1近年财务状况表”分别填写,存在利益冲突时的入围规则考察联合体牵头单位上一年度净资产。
问题5:资格预审文件P7页,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6中项目名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第24页附录一中项目名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请问:申请人制作申请文件时,如需填写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的,是否按如下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标段二(校舍修缮)(标段名称)”?
答:如需填写项目名称或标段名称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标段二(校舍修缮)(标段名称)”。如申请人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过程中存在系统自动链接项目名称且申请人无法修改的情况时,项目名称或标段名称以系统自动链接的为准。
问题6:资格预审文件P13页,申请人须知前附表9.5第六条中,“资格预审阶段可不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承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比例进行分包即可,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请问:如我单位及联合体单位均为大型企业,在资格预审阶段,《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也不需提供?
答: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是否提供自身的中小企业声明。
问题7:工程获奖提供的附件,是否以招标文件中的暂定的“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要求为准,无需按照“近年申请人获工程(设计)质量奖项和获表彰情况表”的备注提供相关材料?
答: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工程获奖不作为资格条件,申请人自行考虑。
问题8:联合体协议要求填写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本项目目前资格预审阶段无法确定合同工作量比例,请问填写“按联合体各方最终合同价格占合同总价格比例执行”是否满足要求?
答:本项目前期资料已提供,请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协议要求填写合同工作量比例。
问题9:资格预审文件,封面上项目名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名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请明确项目名称以哪个为准。
答:如需填写项目名称或标段名称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标段二(校舍修缮)(标段名称)”。如申请人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过程中存在系统自动链接项目名称且申请人无法修改的情况时,项目名称或标段名称以系统自动链接的为准。
问题10:本项目现为资格预审阶段,分包意向协议书(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需填写分包合同金额及分包合同金额占比,资格预审阶段无投标报价,无法明确分包合同金额及分包合同金额占比,请问现阶段能否不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及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等正式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提供?
答:资格预审阶段可不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是否提供自身的中小企业声明。
问题11:因投标制作软件上传有大小限制,请问财务报告能否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只提供近三年(2023、2024、2025 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无需提供附注?
答:财务要求证明材料可以按照申请文件格式“7-1近年财务状况表”备注第一款要求提供。
问题12: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要求安全员“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且不少于两人,是否指具备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不少于1人,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不少于1人?
答:是。
问题13:资格预审文件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的要求中,仅技术负责人有职称要求,其他人员均无职称要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3-6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的备注“1.应附资格证书(如有)、注册证书(临时执业证书)(如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如有)、职称证、学历证扫描件。”,此处备注中的职称证是否可理解为“如有”提供即可,并非要求每人均需提供职称证书,请招标人明确。
答:是。
问题14:招标文件P56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2)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要求提供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请问: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是否满足要求?
答:招标文件疑问在招标文件环节答复。
问题15:参与投标时,我方成员单位中有单位拟派主要人员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我单位与其下属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该下属企业拟派主要人员注册证书都在该单位的下属企业,社保还是由该事业单位缴纳,该人员社保是否认可?
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简称“补充通知”),若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符合“补充通知”的6类情形,原则上予以认可。
问题16:申请人须知前附表9.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资格预审阶段可不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承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比例进行分包即可,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疑问:若我单位及联合体成员方均为大型企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四、分包意向协议书(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备注中需响应的的证明材料等要求?是否均无需提供,提供承诺上述承诺即可?
答:资格预审阶段可暂不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拟分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及备注中需响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是否提供自身的中小企业声明。
问题17:资格预审文件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建筑工程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招标文件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中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建筑工程)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疑问:1、请明确技术负责人以哪个要求为准,技术负责人是否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即可?2、我司拟派技术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是否满足要求?
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执行。
问题18:三、资格预审文件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3、2024、2025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申请人提供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申请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7-1近年财务状况表备注:“备注:1.本表后应附近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年份要求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申请人的数据为准。3.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疑问:1、7-1近年财务状况表是否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联合体成员单位无需填写此表及提供相关财务报表?2、由于上传端口有大小限制,我单位财务报表较多,财务报表附注部分可否不提供?
答: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财务要求资料为资格要求,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可根据申请文件格式“7-1近年财务状况表”分别填写。财务要求证明材料可以按照申请文件格式“7-1近年财务状况表”备注第一款要求提供。
问题19:12-1企业信誉声明,为系统自动生成,无法导入文档。请问:系统中是否联合体牵头方加盖电子章即可,联合体成员方“企业信誉声明”,附在”十三、其他材料“中?
答:申请人自行考虑。
问题20:资格预审文件封面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标段二(校舍修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招标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标段二(校舍修缮)(标段名称)” 疑问:(项目名称)是否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为准?
答:如需填写项目名称或标段名称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标段二(校舍修缮)(标段名称)”。如申请人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过程中存在系统自动链接项目名称且申请人无法修改的情况时,项目名称或标段名称以系统自动链接的为准。
问题21:资格预审正文中项目名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在申请人须知当中项目名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请问一下以哪个项目名称为准呢?
答:如需填写项目名称或标段名称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标段二(校舍修缮)(标段名称)”。如申请人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过程中存在系统自动链接项目名称且申请人无法修改的情况时,项目名称或标段名称以系统自动链接的为准。
招标文件疑问将在招标文件环节答复。如果资格预审文件与澄清答疑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答疑为准。各申请人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查看本次澄清答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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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联系方式:王一凡、027-88386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6-10楼(东湖大厦正对面)
联系方式:宋佳(项目负责人)、詹坦、雷珏、徐沫、乔付亚17762542364、1779834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佳(项目负责人)、詹坦、雷珏、徐沫、乔付亚
电 话: 17762542364、1779834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