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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福山区智造芯城二期项目 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一期)项目空调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08 浏览次数: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一期)项目空调安装工程(项目名称)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房建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福山区高疃李家沟村以东、磁阳路以北、东泽路以西。

建设规模: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215327㎡,总建筑面积180135.45㎡,一期建筑面积80041.45㎡。本工程主要包括3栋2F(局部3F)丁类试验室车间、1栋1F(局部2F)丁类试验室车间(为网架结构最大跨度50米),1栋2F(局部3F)丙类试验室车间,1栋5F办公楼,1栋火烧楼,其它为辅助用房项目包含场地平整、护坡及挡土墙、基础、主体(钢结构、二次结构)、装饰装修(精装修、幕墙)、机电安装、空调安装(绿化、管网)等施工内容  。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一期)项目空调安装工程  。

包件划分:   1个包件  。

计划工期:   14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1月5日  。

2.3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www.iccec.cn/  )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  9  时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  9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19   日 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