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600202600085001001 |
| 标段名称: | 绥江县湖心岛生态治理项目 |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4-27 23:59 |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5-07 09:00 |
| 开标地点: | (绥江)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12.74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绥江县湖心岛生态治理项目初设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27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待建项目。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提供(2023—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3年以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提供自成立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财务状况承诺书。 3、信誉要求: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扫描件。 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待建项目。 5、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施工现场其他管理人员:根据“住建部建质规〔2025〕3号文”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其他管理人员最低要求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专职)、质量员1≥人(专职)、标准员1人(专职)、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 7、申请人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