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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一期)项目车间一、车间二、办公楼、加油站、车间四水电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8 浏览次数: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一期)项目车间一、车间二、办公楼、加油站、车间四水电工程(项目名称)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房建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福山区高疃李家沟村以东、磁阳路以北、东泽路以西

建设规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215327㎡,总建筑面积180135.45㎡,一期建筑面积80041.45㎡。本工程主要包括32F(局部3F)丁类试验室车间、11F(局部2F)丁类试验室车间(为网架结构最大跨度50米),12F(局部3F)丙类试验室车间,15F办公楼,其它为辅助用房项目包含场地平整、护坡及挡土墙、基础、主体(钢结构、二次结构)、装饰装修(精装修、幕墙)、机电安装、空调安装(绿化、管网)等施工内容。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一期)项目车间一、车间二、办公楼、加油站、车间四水电工程

包件划分1个包件

计划工期:153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10日

2.3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3.5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www.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599时至2026514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且只开具收据,不开发票。请于2026年5月14日9时前以转账形式支付以下账户:
户 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福山区智造芯城二期项目总承包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
账 号: 1534510104002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