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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长春市双阳区虹桥鹿业有限责任公司粮食机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9 浏览次数:2

2026年度长春市双阳区虹桥鹿业有限责任公司粮食机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LHXZB2026022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虹桥鹿业有限责任公司粮食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0.43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粮食机械设备采购(详见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表)


供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承揽本次招标范围相应的有效的营业执照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


方式: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邮件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