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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鲁第三方智能化冷链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防水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发布日期:2026-05-18 浏览次数:18

一、招标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为苏鲁第三方智能化冷链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 新疆兵团市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你单位参加 苏鲁第三方智能化冷链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防水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投标。

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海后村G204国道以东,海龙路以北,海贝路以西,河堤路以南。

2、发包方式: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的防水工程施工及 5 年质保期维保服务,包括所有与防水工序有关联的人工、材料、辅助、机械工作等全部工作;根据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负责防水工程范围内所有直接或间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层处理、防水卷材铺贴、防水涂料涂刷、节点加强处理、防水收头密封、蓄水试验,辅材供应、设备进出场、设备安拆、测量、场内场外运输等,检测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质保期内缺陷修复等全部施工任务、义务和责任,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防水内容及设计变更和新增防水内容。

3、材料品牌要求:本工程所有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密封材料等防水材料应选用大禹、卓宝东方雨虹品牌须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及检测报告,严禁使用其他品牌材料

4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三、工期

计划总工期:  100 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  30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现场工作面的提供时间确定,招标人可根据业主对招标人的进度要求调整中标人工期;因业主等非招标人原因竣工日期顺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已被录入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5、法人代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A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并提供相关人员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关键岗位人员具有相关岗位证书。特别说明:项目经理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1名且满足以上资格要求。)

五、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未参加投标,或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投标无效。

2)IP地址重复

① 初次重复:记入短期黑名单,6个月不得参与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② 第二次重复:记入中期黑名单,2年不得参与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③ 第三次及以上重复:记入长期黑名单,5年不得参与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3)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6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六、投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上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具体时间以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另做调整,投标人届时以平台时间相应调整时间,地点为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