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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新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食堂伙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2 浏览次数: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6-28
2、项目名称:新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食堂伙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55,000.00元
最高限价:855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新安政采磋商(2026)0027号-1新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食堂伙食采购项目855000855000是855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主要拟对我大队下辖两个消防救援站(黄河大道消防站、涧川大道消防站)食堂伙食配送项目进行采购,主要采购(含配送)粮、油、肉、蔬菜、水产、水果、副食等。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包划分:共1个标包;
5.4供货地点:新安县黄河大道消防站及涧川大道消防站;
5.5供货期限:1年;
5.6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符合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承诺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5)不接受进口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以上所有资料在开标时均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5月25日 至 2026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