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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长春亨泰安全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新闻宣传服务单位选聘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1 浏览次数:5

关于2026年长春亨泰安全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新闻宣传服务单位选聘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亨泰安全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新闻宣传服务单位选聘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亨泰安全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亨泰安全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新闻宣传服务单位选聘项目


2.2 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专题设计、制作,专题内容的策划、编辑、制作,通过媒体渠道完成落地发布;


2.3 招标控制价:330000元


2.4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选择一家新闻宣传服务单位;


2.5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3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发送至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资料是否合格,并获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


(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