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漯河市郾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委托,对漯河市郾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6年职工节日福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采购信息
1.1 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6年职工节日福利采购项目
1.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 项目预算金额:
(1)项目预算:447000.00元;
(2)项目最高限价:447000.00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采购需求:
2.1 采购内容:拟通过招标确定一家供应商,为漯河市郾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供2026年职工福利采购商超提货券,提货券所含商品:米、面、油、 杂粮、肉、蛋、奶、干果、蔬菜、水果、水产、卫生纸、日用洗化、家居用品等,满足职工家庭日常基本生活多样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日内提交相关提货券
2.3 质量要求:所有通过提货券兑换的商品,均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2026年0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磋商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06月02 日至2026年 06 月08 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磋商文件。
4.2 领取磋商文件时需通告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响应人资格要求”中所需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
4.3 磋商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6 月 12 日09时00分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