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大数据中心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576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317,572.00元 |
| 最高限价:2317572元 |
|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豫政采(2)20260792-1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项目1包8322218322212豫政采(2)20260792-2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项目2包7559107559103豫政采(2)20260792-3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项目3包729441729441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为医院提供日常非集采中药配方颗粒的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视考核情况一年一签; 5.3服务质量:符合中药配方颗粒的国家、地方或行业药品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包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包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包段,但仅能中标一个包段。若投标人同时被推荐为多个包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可优先选择中标包段。其它包段则自动顺延第二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至服务期满。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特别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药品生产许可证》,为经营企业须具备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查询记录在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查询结果及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6年06月10日 至 2026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 |
| 3.方式:网上获取。投标人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 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4.售价: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