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5101152026000086
项目名称:新庄小区一、二、三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95,5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详见3.3.1服务内容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 2026年06月10日至 2026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财政性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 51011526210200011702 ;预算品⽬: C21040000 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额 及 最⾼限价: 3095500.00 元 / 年。二、支付方式与付款进度安排 : 1 、第 1 期为 ( 进度款 ) :据实情况为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采购人根据物业管理服务考评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费用根据第 1 个月至第 3 个月的考核结果按季度据实支付。每季度服务费 = 实际服务区域中标金额÷ 4 (季度) - 当季度核扣款(若涉及)。 2 、第 2 期为 ( 进度款 ) :据实情况为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采购人根据物业管理服务考评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费用根据第 4 个月至第 6 个月的考核结果按季度据实支付。每季度服务费 = 实际服务区域中标金额÷ 4 (季度) - 当季度核扣款(若涉及)。 3 、第 3 期为 ( 进度款 ) :据实情况为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采购人根据物业管理服务考评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费用根据第 7 个月至第 9 个月的考核结果按季度据实支付。每季度服务费 = 实际服务区域中标金额÷ 4 (季度) - 当季度核扣款(若涉及)。 4 、第 4 期为 ( 进度款 ) :据实情况为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采购人根据物业管理服务考评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费用根据第 10 个月至第 12 个月的考核结果按季度据实支付。每季度服务费 = 实际服务区域中标金额÷ 4 (季度) - 当季度核扣款(若涉及)。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028-82727142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邮编: 6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