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支队车管所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1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JS-2026-017
项目名称:交管支队车管所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交管支队车管所设备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交管支队车管所设备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1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 号);(15)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1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1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9)《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2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2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2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交管支队车管所设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投标人属于分支机构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分支机构投标授权书; (2)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完税证明:提供2025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2025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惩戒对象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非联合体承诺。
时间: 2026年06月23日 至 2026年06月2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6年07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 格式)。
3、投标人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采购模式,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发布。
名称: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道副6号
联系方式:18891781816
名称:中戟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凤城庭院20号1栋2单元7层1号
联系方式:15319706025
项目联系人:中戟盛渭滨分公司经办
电话:15319706025
中戟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