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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怀德镇第一中学校新建教学楼及体育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发布日期:2026-06-22 浏览次数: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主岭市怀德镇第一中学校新建教学楼及体育馆建设项目已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主岭市怀德镇第一中学校新建教学楼及体育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公发改审批字2026〕1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主岭市怀德镇第一中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公主岭市怀德镇第一中学校新建教学楼及体育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CCS20260608FJSZ02001001

2.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769.7㎡,合计建筑面积10600㎡,其中新建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7100㎡;新建体育馆一栋,建筑面积3500㎡。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内容。(施工内容包含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教学楼、体育馆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内容

2.5建设地点:位于公主岭市怀德镇第一中学校现址内

2.6招标控制价:4738.62万元。

2.7计划工期:2026年0901日至20281031日,总工期791天

2.8质量标准:设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须同时符合以下①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提供(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4其他主要人员:

3.4.1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专业设计人员2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2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部分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应无在建工程

3.5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8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22日至20260626,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备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完善投标人信息”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读取联合体其他成员CA锁信息,咨询电话4009980000。

5.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l.gov.cn/ggzy/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5.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