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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温岭市公安局毛发毒品检测-试剂耗材采购的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4 浏览次数: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1081261530010000032-CC026C0325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温岭市公安局毛发毒品检测-试剂耗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公开招标需求2.检测、结果报告及服务要求
1)检测
(1)检测人员:中标人须提供检测人员不得少于2人,24小时服务,检测人员须有司法鉴定中心培训证书持证上岗。
(2)样本保管:由供应商负责,接收毛发样本时,应当查验、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况,确保样本不遗失、不调换、不损坏。
(3)供应商要建立样本的管理规范,应有样本登记、编号等流转记录,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在规定条件下保存备样,确保备样的有效性。2.检测、结果报告及服务要求
1)检测
(1)检测人员:中标人须提供检测人员不得少于2人,24小时服务,检测人员须有司法鉴定中心培训证书持证上岗。
(2)样本保管:由供应商负责,接收毛发样本时,应当查验、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况,确保样本不遗失、不调换、不损坏。
(3)供应商要建立样本的管理规范,应有样本登记、编号等流转记录,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在规定条件下保存备样,确保备样的有效性。
注:检测设备由中标单位派驻在采购人处的人员进行保管;正常损耗、人为损坏、丢失、维修保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3合同主要条款指引4)服务要求
(1)乙方检测数据必须实时上传公安局域网浙江省和台州市禁毒相关系统,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4)服务要求
(1)乙方检测数据必须实时上传公安局域网浙江省和台州市禁毒相关系统。4代理服务费1.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的收费标准4.2折计取,不足8000按8000收。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的收费标准计取(按货物类计取)。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4点0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0日 09点00分6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4点00分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0日 09点00分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
1. 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2. 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95763进行咨询。
(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质疑和投诉: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 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6-86155119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2幢1401室
(四)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岭市公安局

地    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32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7615199

质疑联系人:王灵露

质疑联系方式:157571316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2幢14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靖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6692168

质疑联系人:洪佳

质疑联系方式:1506868545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岭市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