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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平价自动售货机服务商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4 浏览次数:8

一、项目名称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平价自动售货机服务商项目。

二、遴选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企业获选。

三、服务时间和履约保证金

成交后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签订前须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退出经营或合同结束后学校无息退还。

四、服务方式

本项目由企业全投入,自备设备和商品,盈亏自负,学校不收取场地租赁费,企业仅须按月向学校缴纳电费。

五、企业资格要求

1.相应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审查项)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审查项)

3.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审查项)

4.各产品单项最高报价不得超过区间价;(符合性审查项)

5.企业须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承诺和同意扣除履约保证金承诺,扣除保证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按报价销售饮料、与学生群体发生纠纷和不按时缴纳电费等。(符合性审查项)

六、服务需求

建立平价基准线:严格贯彻“平价让利”原则,自动售货机内所有商品售价不得高于学校周边大型连锁超市或校内超市的同款同类商品零售价。鼓励供应商采取源头直采模式,压缩中间环节利润,确保终端售价具备市场竞争力。

实行明码标价与动态监管:所有上架商品必须在机身屏幕或显著位置进行明码标价,标明品名、规格及单价。后勤管理部门将定期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比对,如发现违规溢价行为,将立即责令整改并视情节扣除履约保证金。

推行零管理费让利模式:为最大限度降低运营成本以惠及学生,学校对部分基础民生类商品(如纯净水、常规碳酸饮料等)免收场地租赁费及管理费,仅按实际用电量收取电费独立计量与费用结算:每台自动售货机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智能远传电表,由运营方自行采购并承担安装费用。电费按照学校用电标准据实结算,按月向学校财务部门缴纳。

安全准入与日常巡检:设备必须具备国家强制认证合格证,内置漏电保护及空气开关装置。运营方需定期对线路及温控系统进行检修,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设备运行噪音须控制在45分贝以内,避免影响正常教学与学生休息。

应急响应机制:若发生电气故障或安全隐患,运营方须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对于无法当场修复的设备,应立即断电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杜绝火灾及触电风险。

设备要求设备须采用阻燃材料外壳,内部线路需使用耐高温、低烟无卤电缆;显示屏应具备防眩光与蓝光过滤功能,符合GB/T 20234.2—2015标准;制冷系统能效等级不低于二级;所有接口须加装防水防尘盖,整机防护等级达到IP54及以上。

所提供设备尺寸不超过长*宽*高:2165*830*1970;不低于1800*700*1800;带电子屏,可选择多种支付方式,包含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

资质与溯源管理:运营方必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售商品必须具备完整的出厂合格证明,建立严格的进销存台账,严禁销售“三无”产品及含酒精饮品。

售后服务与客诉处理:设备需提供7×24小时客服热线。遇到卡货、支付异常等问题,运营方需在1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完成退款或补发处理。对于师生的合理投诉与建议,需建立专项登记与反馈闭环。

考核与退出机制:根据《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驻校企业管理办法》(毕医专〔2025〕69号 学校将联合学生代表成立物价与质量监督小组,每学期进行综合考评。对于屡遭投诉、售卖劣质食品或拒不执行平价标准的运营方,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8日上午9:40截止;

2.报名要求:提交资格审查资料(资料内容详见第五点)和完成报名签到表填写视为报名成功;

3.报名地址: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C2栋119办公室;

4.报名联系人:祖阳阳,联系电话:0857-7157890。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遴选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7月8日上午10:00(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可延期)

2.开标地点:学校开标室(C2栋315办公室),投标人需到现场进行第二轮、第三轮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