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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推送2026年河南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新材料技术研发博士工作室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6 浏览次数:9

一、采购项目名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新材料技术研发博士工作室

二、采购项目编号:HNDL-2026-018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预算金额:282000元(最高限价:282000元)

五、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内容:场所环境改造,购买实验台、通风橱、电子天平、磁力加热搅拌器、气体传感器测试装置、真空泵、真空干燥箱及配套真空泵、高速离心机、磁力搅拌台、电化学工作站、马弗炉、超声波清洗机、氙灯、电热鼓风干燥箱、反应釜、冰箱等设备设施。构建支撑材料合成、表征、测试的研发平台,满足科研与教学需求;具体数量、参数等详见磋商文件;

质量要求:环境和设备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与实验室规范,供应设备符合技术规格与性能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于自合同签订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在项目总体建设周期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操作培训及技术支持,质保期1年,提供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六、响应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可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人资格;响应人提供相关信息需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成交资格。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7.1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在请于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3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7.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开标时间:2026年7月9日09时00分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