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长春新区教育局所属吉林省第二实验高新学校5号楼屋面防水修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新区教育局所属吉林省第二实验高新学校5号楼屋面防水修缮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教育局所属吉林省第二实验高新学校5号楼屋面防水修缮项目。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招标内容:完成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项目地点:吉林省第二实验高新学校。
2.5.最高投标限价:484777元
2.6.计划工期:自接到通知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
3.4.本项目防水工程整体质保不少于5年,质保期内出现渗漏,中标人48小时内到场免费维修,所有材料人工由成交单位承担。
3.5.所有防水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屋面防水标准,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严禁非标、回收劣质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26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8.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便备查,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采用邮箱报名,时间:2026年6月27日至2026年7月3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将下列报名资料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报名成功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需向代理公司获取),并将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邮箱。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需加盖公章及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7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