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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公安局砚池派出所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

发布日期:2026-07-16 浏览次数:8

1、根据我单位生产需要,现需对我单位所属鲁甸县公安局砚池派出所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装饰装修工程进行采购,潜在的合格单位均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采购地点: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

2.2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3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20平方米,新建2栋业务用房(业务用房1#为5层框架结构建筑,业务用房2#为4层框架结构建筑)。其中:窗口用房435.40平方米,办案用房497.60平方米,业务保障用房1430.60平方米,后勤保障用房1368.40平方米,设备用房373.20平方米,附属用房2114.80平方米。

2.3工期:本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预计开工时间为2026年8月7日,预计完工时间为2027年1月30日。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相关书面通知为准。

2.4采购范围:装饰装修内容:消防水池、门窗、屋面及防水、保温、隔热、防腐、楼地面装饰、墙柱面装饰、油漆、涂料、裱糊、栏杆及其他装饰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施工期间的成品保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交工验收、功能性检测、整理归档相应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编制)及竣工验收报告等全部工作。

2.5工程造价:暂定合同额为580万元。

3、分供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分供商必须具有企业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拥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要求分供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业绩,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在采购人及上级单位公布的不合格供方名录内且分供商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中建五局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4)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报名方式及截至时间:分供商可凭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截至时间2026年7月16日,最终以云筑网公布时间为准

5分供商在为本次采购所进行的现场考察、事实调查和响应文件编制等一切活动中引起的费用开支和法律事务,由分供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

6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云筑网公布时间为准分供商必须在采购截止时间前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进行平台电子标价。若有变化以云筑网变更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