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磁县2026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 磁县行政审批局 以 磁审批核审【2025】11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磁县卫生健康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予以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 /,财政资金占比100% ,招标人为 磁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8347.09万元,建设规模:磁县人民医院购置设备71台(套),其中医学影像设备11 台(套),心电诊断设备8 台(套),医学检验设备5 台(套),病理检验设备13台(套),消毒供应设备3台(套),智慧多功能巡回诊疗车1 台,中心药房设备30台(套)。购置并安装医疗强基所需的信息化系统 1 套。对磁县人民医院中心药房(含中药房、西药房)进行改造提升,改造面积300平方米。磁县白土中心卫生院新建一栋地上三层门诊住院楼,总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新增床位71张,一层为门诊,二三层为病房。磁县讲武城镇卫生院、磁县路村营乡卫生院、磁县岳城中心卫生院等10 家乡镇卫生院共购置设备27 台(套)。 建设地点: 磁县。
2.2招标范围: 满足本项目需要的设计工作、采购工作、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814.96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自2021 年 7 月1 日以来完成过具有拟建项目类似的施工项目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应提供近五年(2021年7月至今)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应提供近五年(2021年7月至今)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 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7)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8)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3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信誉要求 :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北(https://xy.hebei.gov.cn/)、信用邯郸(https://credit.hd.gov.cn/)网站等平台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7-21 15:00 至 2026-07-2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8-1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