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JN-202604-0006
项目名称:山东省聊城监狱罪犯食堂肉类食材采购
本次招标涉及招标人所需的物资供应,所采购的物资分为 2 个包,允许兼投兼中,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采购内容 预计用量 具体要求
A 包 猪里脊肉、猪后腿肉、猪五花肉等冷鲜
肉类 预算 116 万元
元,约 58 吨。
详见招标文件
B 包 鲜羊肉、鲜牛肉、禽类(鸡大胸肉、鸡腿块、鸭块等)、水产品(小黄鱼、小鲳鱼等)、肉制品(鸡柳、方火腿等)
预算 52 万元,
约 52 吨。
详见招标文件
1.协议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聊城市)。
3.配货方式:由中标人负责,免费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4.送货时间:协议供货(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5.本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每包择优确定 5 家入围供应商,1 家待入围供应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被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或投标人所在省份信用查询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8.特定资格要求:包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 ,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备案凭证。包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备案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原列入黑名单的商户,取
消报名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 年 7 月 27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查询截图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方式:网上发送。
注: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 年 8 月 17 日上午 9:30。
五、开启时间:2026 年 8 月 17 日上午 9:30。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