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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光明区深圳理工大学本科书院(二期)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发布日期:2026-07-24 浏览次数:36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1Z2604331项目名称光明区深圳理工大学本科书院(二期)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起始日期2026年07月27日 09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6年08月07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未租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深圳理工大学
面积/数量1800.00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商业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5年(合同一年一签)响应有效期360个自然日
免租期签订合同期限《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23元/平方米/月(零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其他
资产用途限定食堂
履约条件一、管理与服务要求
(一)管理制度
承租方应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用工培训、民主管理、工作规范、文明服务、食品采购、仓储管理、操作规程、食品安全、卫生保障、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及应急预案等各项制度。
(二)经营方案
1.规划:承租方应严格按照招租方要求对各经营窗口进行规划,依据学校需求完成独立包间、售菜窗口及就餐区域的装修升级,购置部分所需的卡座、设施设备、文化装饰等。不能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不得占用餐厅外围开展其他经营项目;不得将经营场所整体转租;不得擅自调整窗口经营类型,不得减少大众伙食窗口所占比例;
2.报备:承租方如需调整经营布局、加设摊档或增加新项目,需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图片、价格、主材与辅材分量比例说明等),报学校核准后方能实施;
3.承租方需配合学校高水平、智慧化大学的建设,加强餐厅服务的国际化、现代化理念,配置中英对照标识,增设外国风味菜式(如西式简餐、东南亚风味餐食、国际面食类、铁板类、素食等)。积极推进餐厅节俭用餐,推行光盘行动,窗口设置“半份半价”;增设小炒窗口团餐服务,与正餐菜式有明显区分,满足师生聚餐需求(如设立3-4人、6-8人团餐供餐模式等);增设各类地方特色小吃,引进知名餐饮连锁品牌(如休闲饮品、面点烘培等);紧跟时代发展,植入智慧化建设理念(如供餐、核价结算、数据统计、意见反馈等服务)。
(三)菜品质量
1.饭菜质量要求:饭菜质量满足大多数就餐者的要求,符合现代科学营养搭配,区分传统学生餐厅,以粤菜为主,平衡南北方菜品数量,结合西方特色餐饮及厨师创意菜,保证菜式丰富、卫生、无异味,口味多元;
2.大众主食、菜品种类要求:①早餐:流质品种至少5个,中式米面主食类至少15个,风味咸菜类至少3个,西式主食类至少6个。②午晚餐:主食至少5个,主食和副食(菜)总量至少50个,每周应向招租方上报下一周运营的菜谱,并建立适用的菜品反馈机制和替代机制,保证每月应有10%以上品种的销售末位菜品进行大幅度的改善或者更换,食堂内可设置加工制作的饮品服务,但不得销售食堂营业范围以外或未经学校许可的其它商品,不得在食堂内设置独立的小卖部、便利店等场所,如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中菜品种类多于以上要求,按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3.大众菜品份量要求:每类菜品在份量上应达到:①无汁无汤的菜不少于180克。②带汁的菜不少于200克。③带汤的菜不少于220克。
(四)价格规定
1.食堂基本大众伙食(保障性伙食)经营毛利率不得超过35%。食堂饭菜的供应价格必须经学校审定,售卖菜品必须明码标价。午、晚餐高、中、低价菜式品种比例为3:5:2。其中,高价菜式价格原则上不高于10(含)元,中等价位菜式价格原则上不高于7(含)元,低价菜式价格原则上不高于3元(含)(低价菜中的2元菜品不少于3个,1.5元菜品不少于2个)。米饭每50克不高于0.5元,白粥、豆浆每份(200ml)不高于1.5元,水煮鸡蛋、煎蛋不高于1.5元。
特色窗口的菜品品质要求优于传统学生餐厅,适当提高服务定位,整体毛利率不超过45%,其中,套餐价格应控制在周边市场价格的八成以内,最高价不超过20元,窗口价格须按阶梯分布,每个窗口应至少包含12-16元套餐两种以上,8-12元套餐一种以上。
粉面类最高价不超过18元,设置价格梯度,保证有不少于三种的12元及以下粉面供应,毛利率不超过40%;
小炒类菜品最高价不超过23元,设置价格梯度,保证有不少于五种的14元及以下小炒供应,毛利率不超过45%。
餐厅经营的总毛利率不高于40%。如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菜品价格方案优于以上要求,按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毛利率计算公式如下:
毛利率=(营业收入-原材料成本-水电燃气费用)÷营业收入×100%;
2.本着诚信经营、服务学生的原则,饭菜质量、数量不得低于深圳市同类大学平均水平。饭菜单价须由承租方核算后向学校书面申报核准后方能实施,承租方不得随意上涨菜价或通过减少菜品份量,减少肉类比例等方式进行变相涨价。如需进行价格调整,饭菜单价及其调价均须根据成本核算后报学校审批,并按审批意见执行.
(五)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
集中服务时间:
早餐6:30-9:30
午餐11:30-13:00
晚餐17:30-19:30
值班服务时间:6:30-19:30
餐厅营业时间从6:30开始,19:30结束,具体供餐时间如上,值班服务时间餐厅至少保持一个窗口营业且用餐区域保持开放。供餐时间可依据实际运营情况调整,但需向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申请调整,并提供实际依据。获批后需提前三天公示师生,在无大面积投诉情况下执行更改。
2.服务要求:承租方应积极响应师生反馈意见,不断优化管理,定期制订员工服务的培训计划。餐厅员工应统一工衣、工帽、工牌,佩戴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口罩和手套等隔离装备,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并在就餐区提供足量的符合相关行业卫生质量标准的餐巾纸,时刻保持就餐区的整洁卫生,为师生职工提供最优质服务。对受到投诉的员工应有相应的投诉反馈机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类接待、活动的服务工作,以及配合学校或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