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受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委托,就其所需制剂包装材料及辅料采购项目采用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投标人。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制剂包装材料及辅料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
2.3 磋商内容及范围:制剂包装材料及辅料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医院内部制剂包材,
第二标段:药用辅料。
2.4 项目期限:
2.4.1 合同期限:3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合同一年一签,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2.4.2 交货期:每月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地点及时送到。
2.5 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书);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若查询后不显示股东或主要人员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提供满足该项要求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31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4.2 获取方式: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提供本人身份证领取,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且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3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8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