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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丹东海关防窃密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0 浏览次数:12

项目概况

丹东海关防窃密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6080501

项目名称:丹东海关防窃密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便携式防窃听窃照检测包1套2、非线性结点探测器1台。具体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1日  至 2026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箱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电子邮件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nsy9688@163.com)并致电0415-2199688,主题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料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丹东海关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十纬路1号         

联系方式:宋先生 0415-2279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岳克香 0415-2199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克香

电 话:  0415-2199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