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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市教育和体育局康定市中小学幼儿园消防烟感报警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日期:2026-08-11 浏览次数: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3012026000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康定市中小学幼儿园消防烟感报警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技术参数变更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标的消防烟感报警设备中“★3.报警器响应阈值m值不小于0.3 dB/m(响应阈值至少包含:重复性试验、方位试验、冲击试验、碰撞试验),符合GB 20517-2025标准要求;(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扫描件)予以佐证)★15.支持电池故障报警,报警器电池故障电压值≤2.65V,符合GB 20517-2025标准要求;(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扫描件)予以佐证)”更正为:“★3.报警器响应阈值m值不小于0.3 dB/m(响应阈值至少包含:重复性试验、方位试验、冲击试验、碰撞试验),符合GB 20517-2025标准要求;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扫描件)予以佐证。依据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关于火灾探测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C/3 版)修订及执行新版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产品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鉴于目前正处于证书转换过渡期内,与有效期至2027年6月1日的GB20517-2006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相配套的型式试验报告可作为佐证材料★15.支持电池故障报警,报警器电池故障电压值≤2.65V,符合GB 20517-2025标准要求;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扫描件)予以佐证。依据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关于火灾探测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C/3 版)修订及执行新版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产品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鉴于目前正处于证书转换过渡期内,与有效期至2027年6月1日的GB20517-2006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相配套的型式试验报告可作为佐证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康定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四川省康定市情歌路205号

联系方式:0836-2816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恒润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2号附7号(高升大厦)803、804

联系方式:028-85005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28-85005955

四川恒润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