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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北院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1 浏览次数: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6022026000193

项目名称:医用液氧(北院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服务年限三年。 (1)首年服务: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当服务期满一年,或项目一年最高限价金额提前用完时,首年服务即告结束。 (2)续签机制:首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考核得分≥90分,考核表详见附件1),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3)终止情形:任一年度考核得分低于9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后续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证书或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或再注册批件(提供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5)供应商自行运输的,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若委托第三方单位运输的,也可以提供第三方合作单位相应的运输资质以及有效的合同(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4日至2026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