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7992026AGK001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细则-总体实施方案2.总体实施方案(12分)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总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含:①总体方案及保障措施;②供应商采购方案;③车辆执行标准;④人员配备方案及保障措施;⑤安全保障措施;⑥验收方案。本项满分6分。
以上6项内容阐述条理、清晰详尽、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响应技术要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每项得2分,满分6分。每有一项缺失遗漏的扣2分(其中“项”指上述①②③④⑤⑥条内容)
注:
缺陷是指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语言错误、存在歧义、存在逻辑漏洞;对项目理解片面,未能一定程度满足或优于技术需求,不能更好实现采购目标;内容描述不完整、不合理;凭空编造、夸大情形、与本项目无关或悖于项目的实施;内容生编硬造、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2.总体实施方案(12分)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总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含:①总体方案及保障措施;②供应商采购方案;③车辆执行标准;④人员配备方案及保障措施;⑤安全保障措施;⑥验收方案。本项满分12分。
以上6项内容阐述条理、清晰详尽、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响应技术要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每项得2分,满分12分。每有一项缺失遗漏的扣2分(其中“项”指上述①②③④⑤⑥条内容)
注:
缺陷是指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语言错误、存在歧义、存在逻辑漏洞;对项目理解片面,未能一定程度满足或优于技术需求,不能更好实现采购目标;内容描述不完整、不合理;凭空编造、夸大情形、与本项目无关或悖于项目的实施;内容生编硬造、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2采购文件见原采购文件见更正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新华街199号
联系方式:0354-2638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市民之家
联系方式:0354-3022420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54-30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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